医院仅凭护士疑似涉嫌非法性交易聊天记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
编者按:
贺州某医院凭匿名举报和几张暧昧微信截图,认定护士叶某“涉嫌非法性交易”将其开除。法院认为用人单位无权自行认定违法,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存在违法事实,医院未报警、无公安机关处罚,单方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判令支付赔偿金117032 88元。员工私人生活未影响工作、未损害单位声誉的,单位不能随意开除。用人单位仅凭疑似失德聊天记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合法
——本文核心观点基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桂11民终1556号民事判决书
一、基本案情
2013年7月,叶某入职贺州某医院有限公司,任职护士,双方持续签订劳动合同。2025年5月,该医院收到群众匿名举报,附带叶某与案外人的微信聊天记录,聊天内容涉及转账、开房等对话内容。医院未就该举报事宜向公安机关报警,亦无有权机关对叶某行为作出违法定性或处罚决定。
2025年6月12日,医院以叶某存在生活作风失德、涉嫌非法性交易,严重违反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及医院规章制度为由,向本院工会发函拟解除劳动关系。工会复函对解除事由、程序、依据无异议后,医院于2025年6月16日向叶某送达《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单方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2013年7月至2025年6月16日,叶某在岗工作时长11年11个月。
此后,叶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医院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诉求。仲裁委裁决医院向叶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7032.88元,并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医院不服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无需支付涉案赔偿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医院的诉讼请求,确认医院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对应赔偿金。医院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二、争议焦点
医院仅凭涉案微信聊天记录单方解除与叶某的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应否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三、裁判要旨
1.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承担严格举证责任,需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法定可单方解除的情形。用人单位不具备治安、刑事执法认定权限,无权直接认定劳动者存在违法、失德并应予以处罚的行为。劳动者的行为未经公安机关处罚、司法机关定罪,不能认定其存在触犯法律法规、符合用人单位开除条件的情形。
2. 单纯涉及开房、金钱往来的私人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不唯一、不排他,无法直接证实劳动者存在非法性交易等违法失德行为,亦存在正常婚恋交往的可能性,不足以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依据。
3.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私人生活失德、损害单位声誉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的,需举证证明劳动者行为实际造成单位声誉受损、影响正常经营管理。劳动者私人生活行为未关联职务工作、无实际损害后果的,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4. 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证明劳动者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解除情形,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构成违法解除,应当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四、律师说法
本案明确了劳动用工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裁判边界,厘清了劳动者私人生活与履职行为的责任划分规则,对同类医疗行业及普通企业用工纠纷均具有实务指引作用。
首先,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权限仅限劳动者的履职行为、工作纪律及与用工直接相关的行为,无权对劳动者的私人生活、私人社交进行无限度道德评判和用工处罚。劳动者非工作场景的私人社交行为,即便存在争议、存有不妥,只要未影响本职工作、未造成用人单位实际损失、未损害单位声誉,不属于可开除的违规情形。
其次,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存在违法、失德行为为由解除劳动关系,证据标准严苛。仅存片段化、模糊性的聊天记录,无完整证据链佐证,无有权机关的违法认定结论的,不足以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依据。用人单位不得以内部谈话核实、主观推定替代法定执法机关的事实认定。
最后,企业依据内部规章制度开除员工,需满足事实充分、依据合法、程序合规三大要件。即便规章制度约定了失德、损害单位声誉可处罚的条款,在无实质损害事实、无明确违规事实的前提下,用人单位适用该条款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仍属于违法解除,需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遭遇无依据的单方辞退,可依法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五、法条链接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年修正)》第三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案例索引
本文案例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桂11民终1556号民事判决书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稳住心态别乱签字
收到解除通知先别慌,千万别签“自愿离职申请”或“协商解除协议”。一旦签了,就变成你自己要走,拿不到赔偿金了。只看公司给你的书面通知,口头说的不算数。
证据收集要快要全
赶紧翻出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至少最近12个月)、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考勤记录、工作群聊天记录、绩效考核表。能证明你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的材料最重要,这直接决定赔偿金算出来是多少。
微信记录别删
如果你和HR或领导有微信沟通,聊天记录别删。截图只能做备份,原始手机要留着,开庭时可能要当庭核对。如果担心手机丢了,可以去做公证,把聊天记录固定下来。
仲裁申请书怎么写
写清楚三件事:你和公司的基本信息、你要求什么(比如要赔偿金多少钱)、事实理由是什么(什么时候入职、什么时候被开除、为什么说公司违法)。按公司数量准备副本,比如告一家公司就准备两份。
去仲裁委立案
带上申请书和证据复印件,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时效是1年,从你知道自己被开除那天算起。仲裁委5天内决定受不受理。
仲裁完了不服怎么办
仲裁裁决出来如果不满意,15天内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一审完了还不服,还可以上诉到二审。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是必须的,不能直接去法院。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医院单凭微信聊天记录开除员工合法吗?
答:不合法。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不明确,不能直接证明员工存在违法或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没有执法权,不能自行认定员工违法。本案中聊天内容涉及“开房”“转账”,但也可能是恋人之间正常交往,医院拿不出其他证据,法院认定属于违法解除。
问题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的?
答:按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算一个月工资,再乘以2。比如干了12年、月薪4876元,赔偿金就是4876×12×2=117032元。这就是法律上说的2N,N就是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月数。
问题3:被公司无故开除了第一步该怎么办?
答:先别签任何“自愿离职”文件。然后收集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解除通知书、考勤记录、工作沟通记录等。接着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时效是一年,从收到解除通知那天算起。
问题4:劳动仲裁申请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要写仲裁申请书,写明你和公司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理由。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工资银行流水这些证据。申请书要本人签名,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委收到后5天内决定受不受理。
问题5:公司说我违反规章制度开除我怎么办?
答:先看公司规章制度有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有没有向你公示过。再看他说的违规事实有没有证据。即便制度里有规定,也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才行。如果公司拿不出过硬证据,就是违法解除,你可以要求赔偿金。
问题6:微信聊天记录能在劳动仲裁中当证据吗?
答:可以,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类型。但要保证真实性,最好保留原始手机,别只截几张图。而且证据要合法取得,不能侵犯别人隐私。像本案医院只靠几张截图就想开除员工,证据明显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