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待遇

公司辞退员工,事后还能新增解除理由吗?

点击复制标题网址

——温馨提示——

已复制到剪贴板,可粘贴到下一处。


时间:     查看:

编者按:

判定公司辞退是否合法,原则上限于解除通知书上载明的事由。等到仲裁开庭才临时新增旷工、代打卡等违纪说法,仲裁委与法院大多不会采信。劳动者收到辞退文件务必留存原件;遇上拖欠薪资、单方面降薪的情形,可以考虑走被迫解除路径,若是公司违法辞退,则有权主张赔偿金。

  指导案例180号

孙贤锋诉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2年7月4日发布)

  关键词  民事/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合法性判断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在判断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时,应当以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解除通知的内容为认定依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超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中载明的依据及事由,另行提出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存在其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并据此主张符合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

  基本案情

  2016年7月1日,孙贤锋(乙方)与淮安西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区公司)(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乙方工作地点为连云港,从事邮件收派与司机岗位工作;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甲方依法制定并通过公示的各项规章制度,如《员工手册》《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等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之后,孙贤锋根据西区公司安排,负责江苏省灌南县堆沟港镇区域的顺丰快递收派邮件工作。西区公司自2016年8月25日起每月向孙贤锋银行账户结算工资,截至2017年9月25日,孙贤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6329.82元。2017年9月12日、10月3日、10月16日,孙贤锋先后存在工作时间未穿工作服、代他人刷考勤卡、在单位公共平台留言辱骂公司主管等违纪行为。事后,西区公司依据《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建议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对孙贤锋上述违纪行为分别给予扣2分、扣10分、扣10分处罚,但具体扣分处罚时间难以认定。

  2017年10月17日,孙贤锋被所在单位用人部门以未及时上交履职期间的营业款项为由安排停工。次日,孙贤锋至所在单位刷卡考勤,显示刷卡信息无法录入。10月25日,西区公司出具离职证明,载明孙贤锋自2017年10月21日从西区公司正式离职,已办理完毕手续,即日起与公司无任何劳动关系。10月30日,西区公司又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孙贤锋在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未经任何领导批准情况下,自2017年10月20日起无故旷工3天以上,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经单位研究决定自2017年10月20日起与孙贤锋解除劳动关系,限于2017年11月15日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后果自负。之后,孙贤锋向江苏省灌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后孙贤锋不服,遂诉至法院,要求西区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共计68500元。

  西区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孙贤锋在职期间存在未按规定着工作服、代人打卡、谩骂主管以及未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时上交营业款项等违纪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自2017年10月20日起,孙贤锋在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无故旷工多日,依法自2017年10月20日起与孙贤锋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

  裁判结果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5日作出(2018)苏0724民初2732号民事判决:一、被告西区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孙贤锋经济赔偿金18989.46元。二、驳回原告孙贤锋的其他诉讼请求。西区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2日作出(2019)苏07民终658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理由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者存在违法违纪、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对其合法性的评价也应以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时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为依据。用人单位向劳动者送达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载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及事由,人民法院审理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时应以该决定作出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为标准进行审查,不宜超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所载明的内容和范围。否则,将偏离劳资双方所争议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内容,导致法院裁判与当事人诉讼请求以及争议焦点不一致;同时,也违背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应当秉持的诚实信用这一基本原则,造成劳资双方权益保障的失衡。

  本案中,孙贤锋与西区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劳动合同附件《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作为用人单位的管理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根据《奖励与处罚管理规定》,员工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的,公司有权对其处以第五类处罚责任,即解除合同、永不录用。西区公司向孙贤锋送达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明确载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为孙贤锋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孙贤锋诉请法院审查的内容也是西区公司以其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而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故法院对西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也应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为限,而不能超越该诉争范围。虽然西区公司在庭审中另提出孙贤锋在工作期间存在不及时上交营业款、未穿工服、代他人刷考勤卡、在单位公共平台留言辱骂公司主管等其他违纪行为,也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公司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根据在案证据及西区公司的陈述,西区公司在已知孙贤锋存在上述行为的情况下,没有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是主动提出重新安排孙贤锋从事其他工作,在向孙贤锋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也没有将上述行为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对于西区公司在诉讼期间提出的上述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西区公司以孙贤锋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应对孙贤锋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的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但西区公司仅提供了本单位出具的员工考勤表为证,该考勤表未经孙贤锋签字确认,孙贤锋对此亦不予认可,认为是单位领导安排停工并提供刷卡失败视频为证。因孙贤锋在工作期间被安排停工,西区公司之后是否通知孙贤锋到公司报到、如何通知、通知时间等事实,西区公司均没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故孙贤锋无故旷工3天以上的事实不清,西区公司应对此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其以孙贤锋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少事实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生效裁判审判人员:王小姣、李季、戴立国)

专家评析

————知法善用、保护权益————

解除通知书的核心作用,就是锁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边界。事后临时追加旷工、代打卡等辞退理由,基本很难被支持。劳动者收到辞退文件第一时间留存原件,不要随意签署空白离职材料,不主动标注个人原因离职。遭遇降薪、欠薪,书面异议、催告文件以及送达凭证远比口头争辩有效。公司拿考勤追责时,举证压力在企业一方,你日常的工作留存记录要提前备好。选择被动等公司辞退拿 2N,还是主动发被迫解除拿 N,关键是分清两条路径的差异,不要把两套诉求混在同一份通知中。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以下问答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问题1:辞退通知只写旷工,开庭时公司又新增代打卡的理由该怎么应对?

答:仲裁、法院审理解除合法性,以解除通知载明的理由为准。公司庭审阶段临时追加其他违纪事实,通常不会被认可;你务必保管好解除通知原件以及送达凭证,庭审时明确要求仅围绕通知载明事项审查。

问题2:公司拿出没有本人签字的考勤记录,主张我旷工怎么办?

答:证明旷工的举证责任归公司。仅有企业单方制作、未经你确认签字的考勤材料,证明效力很低。你可以提交工作沟通记录、交付成果、门禁记录、证人证言等材料证明正常出勤,同时说明公司此前从未就该情况作出警告或者处罚。

问题3:我已经寄出被迫解除通知,公司还能再以缺勤为由开除我吗?

答:被迫解除通知有效送达后,双方劳动关系就已经解除,公司后续再出具的开除通知一般不产生解除效力。但主动发被迫解除,对应的是 N 经济补偿,并非违法解除的 2N 赔偿金,通知书里要写明欠薪、单方降薪这类事实。

问题4:9 月份工资一直拖欠,能不能直接发被迫解除通知?

答:可以考虑,但优先建议先发书面催告,留存微信、邮件、EMS 寄送凭证。公司超过约定发薪周期依旧不支付劳动报酬,再以未足额按时发薪为由解除,稳妥性更高,通知书切忌填写个人原因离职。

问题5:解除通知书写什么理由,才不容易吃亏?

答:写明公司存在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单方下调薪资等具体事实,不要笼统写协商不一致;通知书用 EMS 分别寄往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快递面单标注文件名称,同步微信、邮件发送并留存记录。

问题6:违法解除赔偿金和被迫解除的经济补偿有什么不一样?

答:公司单方违法辞退,可主张 2N 赔偿金;劳动者因为企业欠薪、无故降薪发起被迫解除,一般主张 N 经济补偿。两项诉求不能叠加主张,选择哪一条维权路径,要看是谁先发起解除、有没有提前发过通知。

维权攻略

————类案参考、行动指南————

(以下攻略仅针对特定的情形,若情况不同请咨询邓杰律师)

先拿到书面解除文件

如果公司要辞退你,优先索要书面解除通知或者送达记录,记下通知载明的理由与日期,不要只听信口头辞退;没有书面文件就正常出勤,持续留存上班凭证。

↓

确定维权路径

公司先行出具违法辞退通知,围绕通知事由主张 2N 赔偿金;企业存在欠薪、单方降薪,你不想继续任职的,可以发被迫解除通知主张 N 补偿,不要在同一份通知里夹杂个人离职理由。

↓

梳理仲裁请求明细

将拖欠工资、工资差额、经济补偿 / 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等诉求分开列明,工资基数按照离职前 12 个月的应发平均工资核算,不要只按到手实发工资计算。

↓

全面收集证据材料

保管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个税记录、降薪通知、提出异议的聊天邮件、解除文书、考勤、工作成果;考勤缺少本人签字的,用门禁记录、工作消息、交付邮件、证人证言补强。

↓

确定仲裁管辖与诉求案由

劳动仲裁向企业注册地或者实际用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案由填写劳动合同纠纷、追索劳动报酬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等,各项诉求分开列明。

↓

规范寄送被迫解除通知

EMS 邮寄至公司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快递面单注明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文写明因拖欠工资、单方降薪提出解除,留存快递底单、签收记录,同步线上送达留痕。

↓

留意仲裁时效与强制执行

劳动仲裁常规时效为一年,欠薪争议在职期间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仲裁裁决生效之后公司拒不付款,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步整理企业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