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不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本案中,虽然西南建工公司与冉某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是冉某某经付某某聘用在西南建工公司承包的位于本县迓驾镇冷水村滑坡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受伤,并铜人社工伤【2018】750号《工伤决定书》认定为工伤,西南建工公司系用工主体,应当承担冉某某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