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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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依合同 主张违约无依据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由于黎某系退休人员,其与房地产公司形成的系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故本案不适用劳动法规的相关规定,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
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解除后,应当按比例计发员工年终奖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用人单位单方剥夺员工获得2017年终奖的权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细则对被上诉人无约束力。 -
律师与律所之间属于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原告以律师名义,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依照法律及委托协议完成委托事项,并非按照被告的授意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未体现劳动关系职务性的特性。综上,原告以劳动关系为基础主张的各项费用缺乏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
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特定情形下亦需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2008)
2008年9月23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本条例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