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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法释〔202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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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根据最高法最新批复,参加医保的个人因第三人侵权受伤,医疗费应由第三人负担但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时,可申请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即使参保人已自行支付了医疗费用,也不影响其申请先行支付的权利。社保机构不得以“已自费”为由拒绝,否则参保人可起诉至法院,法院将依法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已于2025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95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2026年1月5日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法释〔2026〕1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和《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以下简称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部分,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参保人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时,应告知造成其伤病的原因和第三人不支付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审核后应当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先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依法享有的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权利,不受在医疗费用结算时是否已自行支付医疗费用的影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仅以在医疗费用结算时参保人已经自行支付医疗费用为由,不予先行支付,参保人起诉请求责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先行支付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依法先行支付的医疗费用,可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追偿。

问疑解惑

———提出问题、得到解答————

问题1:已自费还能申请医保先行支付吗?

答:可以,最高法批复明确自行支付不影响申请权利。

问题2:社保局以我已自费为由拒绝支付怎么办?

答: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责令社保局依法先行支付。

问题3:申请医保先行支付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需向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告知伤病原因及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的情况。

问题4:医保先行支付的医疗费范围有哪些?

答: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规定执行,支付相应部分的医疗费用。

问题5:起诉社保局先行支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答:一般行政诉讼时效为6个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拒绝之日起算。

问题6:法院支持先行支付后,钱多久能到账?

答:判决生效后社保机构应尽快支付,具体时间视执行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