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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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家加班猝死,可否认定工伤

    在职工发病和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缺乏相关证据证明、难以确定的情况下,根据工伤认定倾向性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原则,应当作出有利于职工的肯定性事实推定,而非否定性的事实认定。因此,一、二审判决以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为由,撤销223-1号工伤决定,判决理由和结果均无不当。海口市人社局申请再审的理由,均是建立在不认可在家加班工作期间应当认定为“工作时间、工作岗位”这一前提之下,其主张与工伤认定的立法精神不符,缺乏事实根据,本院不予支持。
  • 工伤认定必须要以确认劳动关系为前提吗?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认定工伤时,通常以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认定工伤。然而,在一些情况下,工伤的认定并不当然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职工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承担主体责任。
  •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一字之差,大不相同!

    在退休之后找份工作,已经成了不少人的选择。既可以充实自己的时间,又可以继续发挥“余热”,像这类达到退休年龄后,还继续劳动的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呢?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实证分析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虽然只是从侵权的角度对提供劳务者损害赔偿的司法规范,但对劳务活动双方利益的平衡将关系到劳务市场能否有序发展,甚至影响社会的稳定。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即有源于社会发展伴随的原因,也有当前立法和司法制度不完备带来的困扰。
  • 包工头受伤也可认定为工伤,由被挂靠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将“包工头”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并在其因工伤亡时保障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初衷,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法目的。
  • 女员工下班后去男朋友家留宿,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本院认为,原告刘某A男友余某B的居住地,并非原告的日常居住地,而是原告基于两人恋爱关系的留宿地,故原告在下班后前往余某B居住地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