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工作地点争议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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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版)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2008)
2008年9月23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本条例自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修正)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