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
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违法用工且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的规定,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