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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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厕所时间超长被解雇,超出正常生理需求范围合法
2015年9月7日至9月17日期间,某A每日在公司卫生间停留时间,已经超出合理正常生理需求范围。在丰爱公司拟对某A进行处罚前与某A沟通中,某A亦未对其在工作期间长时间停留于卫生间予以合理解释。故丰爱公司依据其《员工手册》中“就业规则”对因私离岗的定义及处罚规定,经该公司工会同意,与某A解除劳动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原判决认定丰爱公司解除合同行为并不违法,是正确的。 -
员工之间发生不正当关系遭单位解雇,索要经济补偿金因违反公序良俗被驳
民事行为应当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序良俗,本案中,李某A与诊所另一员工发生不正当关系,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诊所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当,李某A诉请诊所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依法不予支持。 -
员工穿短裤上班违反规章制度遭解雇,因证据不足公司被认定违法解除赔钱
雅适公司主张丁某A因不穿工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应系合法解除,但其未提交充分有效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其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一审法院结合丁某A的工资标准及工作年限,认定雅适公司应向丁某A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2765 0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