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未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某某公司未在苏某受伤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上述规定,苏某自2021年1月30日起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2021年11月15日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止,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发生的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市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被上诉人作出的《决定书》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