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本标签下共聚合8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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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2019年10月31日修正)
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费,按月计算不得少于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约定补偿费少于上述标准或者没有约定补偿费的,补偿费按照该员工离开企业前最后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竞业限制补偿费应当在员工离开企业后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未按月支付的,劳动者自用人单位违反约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尚未支付的经济补偿,并继续履行协议;劳动者未在三十日内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
律师从事企业劳动人事法律顾问业务操作指引
本指引由上海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业务研究委员会起草,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规定,仅供律师在实际业务中参考。来源 | 上海市律师协会。 -
符合条件的末位淘汰,企业可进行调岗调薪
用人单位依据末位淘汰制对员工实行奖优惩劣,对排名靠后的员工采取调岗调薪等措施,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只要该调岗调薪行为是基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合理需要,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者主张该调岗调薪行为违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关于企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命令,切实帮助企业、员工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迅速组成由劳动法、公司法、行政法、刑法等专业律师参加的课题组,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形成了本问题解答,供大家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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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高管离职违反竞业禁止 雇佣公司被判负连带赔偿
北京海华公司和上海盛夏公司均为专业电视多媒体开发生产企业。李明原为海华公司股东、董事和副总经理,主要负责市场营销、市场推广及销售与管理的协调工作。 2005年1月,李明未经海华公司同意,跳槽到了盛夏公司,任该公司主管,从而引发竞业限制争议!